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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活动】关于开展2023年度“心晴四季”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来源:浙江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编辑: 发布时间:2023-03-21   1096

各院系、学园:

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是高校心理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浙江大学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心晴四季”“5·25心理健康活动月等心理健康教育系列宣传活动,旨在加强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和传播,充分挖掘学生心理潜能,培养积极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自2023年起学校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心理中心)建设多个心理素质训练功能区,助力学生健康成长。

为进一步加强和拓展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心晴四季5·25心理健康活动月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3月至202312

二、活动主题

阶段

月份

活动主题

 “心晴四季之春华

3-4

 “情绪管理与人际交往

 “心晴四季之夏芒

5-6

 “压力管理与生涯指导

 “5·25心理健康活动月

 “心晴四季之秋实

9-10

 “新生适应与自我成长

 “心晴四季之冬蕴

11-12

 “学业指导与生命教育


三、活动申报

1. 目前学校建有多个心理素质训练功能区正念冥想室、沙盘艺术室、光照暖心室、运动健心室,欢迎各院系、学园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大学生心理成长需求和心理委员、班长等学生骨干朋辈辅导能力提升等方面申报心理素质训练项目。

2.各院系、学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类社团(组织)可参考《2023年度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申报指南》(附件1申报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结合功能区特点专业特长,面向全校开放三个一活动菜单(一场心理讲座、一团辅/心理素质训练、一次骨干培训)(附件2),各单位可以选择承办其中1项活动并计入一般项目中,或根据指南自行申报其他项目。

3. 鼓励院系联合申报。院系常规工作范畴(如新生始业教育、学生就业工作等)内的心理健康宣教活动不予立项。

4.申报截止日期:2023326日(周)。申报项目将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共同审核后,再行公布。

四、经费保障和宣传总结

1. 重点项目每项给予10000的经费支持,一般项目支持经费视项目具体而定。经学校审核同意,相关活动经费将分划拨各单位。

2. 获得经费支持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项目,应扎实组织实施,做到活动前有宣传通告,活动后有新闻报道,年度有总结报告。宣传通告、新闻报道均需在活动结束2周内报送至邮箱xlzx@zju.edu.cn学校将择优进行宣传和推广。

3. 重点项目需在20236月底提交《浙江大学心理健康宣传教育重点项目中期检查表》12月底提交《浙江大学心理健康宣传教育重点项目年度总结表》(另行通知)。鼓励重点项目形成典型工作案例、调研报告、研究论文等成果,发挥更大的影响力。

4. 一般项目可根据学生实际需要,策划面向全校或本单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每年度至少需组织2次专题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并在年底提交《浙江大学心理健康宣传教育一般项目年度总结表》(另行通知)。


本科生项目,联系人:陈南菲,88206284chennanfei@zju.edu.cn

研究生项目,联系人:张雨晴,88981404zhangyq716@zju.edu.cn;

宣教主题师资联络及功能室预约,联系人:丁汝楠,88982386dingrunan@zju.edu.cn


附件:

  1. 附件1:2023年度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申报指南.docx

  2. 附件2:2023年度心理健康教育“三个一”活动菜单.xlsx

  3. 点项目申报:点击《浙江大学心理健康宣传教育重点项目申报表》填写

  4. 一般项目申报:点击《浙江大学心理健康宣传教育一般项目申报表》填写本链接可多次填写申报

  5.  “三个一项目申报:点击浙江大学心理健康宣传教育三个一项目申报填写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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