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学园:
2024年度各院系、学园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心晴四季”心理健康宣传教育项目,为提升我校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水平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为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一定的工作成果,现将 “心晴四季”心理健康宣教项目总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项目
详见2024年度“心晴四季”心理健康宣传教育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1)
二、具体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做好项目总结和成果汇总,填写《浙江大学2024年度心理健康宣传教育项目总结表》(附件2),所有项目结项需另附新闻稿(含3-6张新闻图,图片本身有故事性、画面清晰、主题明确)、实践成果等材料。
项目总结表需立项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签字盖章扫描版、word版与成果材料统一打包,命名为【xx院系/学园2024年心理宣教总结】,于2025年1月3日(周五)12:00前发送至邮箱xlzx@zju.edu.cn。
三、其他事项
1.各单位应规范使用和落实心理中心划拨的专项经费。
2.未尽事宜请联系:
本科生为主项目,联系人:施慧慧,88206284,shihuihui@zju.edu.cn;
研究生为主项目,联系人:车鹏艺,88208147,chepengyi@zju.edu.cn。
附件1:2024年度“心晴四季”心理健康宣传教育项目立项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