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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秋季学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来源:浙江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编辑:chenqing 发布时间:2012-09-14   33

各学院(系)、求是学院各学园:

为普及心理卫生知识,传播心理健康理念,指导和帮助学生学会自我管理和自我心理调适,促使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中心决定在每个短学期,均组织各院系、学园共同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现将20122013学年秋季学期有关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9月中旬到11月上旬

二、活动主题

适应与成长

三、活动组织

以各学院(系)、求是学院各学园为单位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类社团也可申报活动项目。具体办法为:

1、秋季学期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以“适应与成长”为主题的新生心理辅导讲座等活动。

2012级本科生的工作要求为:由求是学院各学园和其他相关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时间、落实场地、分批次组织2012级本科新生参加心理辅导讲座,讲课教师可由各学园和相关院系安排(如师资安排存在困难,也可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协助安排)。与此同时,各单位也可根据学生的需要和相关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其他形式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

2012级研究生的工作要求为:由各院系根据专业特色和研究生新生特点,在始业教育期间,通过讲座、辅导、测试等方式,面向全体研究生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讲课教师可由各院系自主安排(如师资安排存在困难,也可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协助安排)。

2、主修专业确认后,大量学生进入各相关院系,各院系也可在秋季学期开展针对高年级学生(包括研究生)的心理健康专题教育活动。

四、项目申报

1、各单位决定组织开展相关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的,请撰写简要文案(请按附件格式填写),并于921前报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发邮件给陈庆老师的邮箱:chenqing1226@zju.edu.cn),经审核同意实施的,相关活动项目将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经费给予支持(经费将划拨给各单位)。

2、获得经费支持的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项目(面向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应扎实组织实施,做到活动前有宣传通告,活动后有新闻报道等。

 

附件:心理健康宣传教育项目申报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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